基层法官化纠纷 胜败皆服赞公正
国庆收假一周来,前来洋县龙亭人民主动缴纳执行款的当事人络绎不绝,听到当事人赞许的声音,法庭所有工作人员深感欣慰。
2016年上半年,龙亭人民法庭审理的王某某诉魏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靳某某诉鲁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及何某某诉王某甲健康权纠纷等三案,判决送达后,案件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因均有相应执行内容,被告魏某某、鲁某某、王某甲先后在接到判决书后,向法庭提出待秋收后筹集资金给予执行。考虑到被告方的实际困难,以免因为案件执行结束矛盾不能结束,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的对几名原告方做了解释,建议原告暂时不申请执行。同时,为了避免原告方损失,法庭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几名被告方进行督促,并确定了底线时间,让被告即不会过于困难,又不敢故意拖拉。
在当年国庆放假上班后一周内,被告魏某某、鲁某某、王某甲及时将案件执行款共计三万余元交付到位,对法庭人性化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谢;三案原告到法庭领取执行款时,也对及时拿到执行款表示满意。龙亭人民法庭始终把群众困难和需要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参考,案件办理在秉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也务求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杨睿、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