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检察院多举措深入推进案件
信息公开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后,洋县检察院案管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该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学习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案管办定期开展案件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组织业务部门干警集中学习,使其全面了解案件信息公开的要求、范围、程序等,并帮助干警迅速转变思路,进入角色,主动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标准,规范技术操作。案管办将案件信息公开规则分发至每位承办干警,为其提供统一的参照依据。同时,积极部署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纠错系统软件的上线运行,督促业务部门充分利用此软件的校验功能,使文书更加规范。
三、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全覆盖、及时性、规范性。案管办确定一人专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结案审核、外来文书登记、案件质量评查等职权,随时监控案件动态,发现有需要公开的文书就及时督促承办人公开;二是把牢信息发布关。案管办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认真审核,严控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信息等,一律不公开。同时,按照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要求,对拟公开法律文书进行再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承办人及时进行修正。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依程序按期发布。三是制作《待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审批单》,将符合公开条件的重要案件信息逐一列出,经领导审批后,督促相关人员公开。四是案件程序性信息,坚持每天导出,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
四、建立“自查+通报+反馈”机制。一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不定期自查,旨在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规范该院案件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格式,提升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二是设置“整改曝光台”。每月通报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通报具体到案件、部门和承办人,同时在检察内网“案件管理”专栏和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晾晒”,不护短、不将就,对反复出现问题,不予整改的部门和个人,记入部门和个人执法档案。三是对于通报的问题,要求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及时规范公开法律文书并向案管办反馈。
截止3月底,该院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4件,公开法律文书52份,切实保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规范”。